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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徐雄俊提到的“广告语独占不合理”这一观点,记者采访了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俞则刚律师,他表示,广告语确实也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某句特定的广告语已经令消费者产生对特定品牌的固定联想,其他品牌若是使用同样的广告语,就成为不正当使用,属于不正当竞争。“怕上火喝王老吉,这是王老吉一直使用的广告语,消费者在听到怕上火这三个字时自然而然想到王老吉,如果加多宝使用同样的广告语,就有误导之嫌,混淆两个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个单一主体之间的诉讼数量高达十多起,这确实是罕见的,足以说明两者之间的商业利益和法律关系非常复杂。”
俞则刚律师表示,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给其他企业带来的警示是,在签订授权合同时就应该想好后路。“在签署标授权使用合同时,要提前商议好,双方如何分配商标声誉带来的相关利益,以免过了合作蜜月期后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