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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芝罘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明知工业盐为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食用,仍销售、使用工业盐加工猪头肉、面条等食品并销售进入食品流通环节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分别对主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据了解,为了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去年全市各级盐政与公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餐饮行业开展常态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4381人次,公安出警97人次。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74起,查获各类盐产品112吨,刑拘6人,取保候审2人,网上通缉1人,判刑3人,终审判决5人。
假冒伪劣食盐有多个来源
目前假冒伪劣食盐的来源都有哪些?据我市盐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上用于假冒食盐的主要是精制工业盐、畜牧盐、饲料添加剂和印染助剂,这几种东西从外观上看和食用盐非常相似,而且都带有“咸味”。精制工业盐原本是用于工业生产,比如热力管道软化水、皮革防腐、制造融雪剂等,结果被不法分子用来冒充食盐销售。
这些危害巨大的非食用产品如何上了我们的餐桌呢?据介绍,一般通过多种途径:仿冒正规小包装食盐产品。小包装食盐就是我们平时在商店、超市能够买到的小袋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