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问采购专家小美!
企业营业执照已认证!
电话:0769-33666531
手机:13580956746
扫码通过手机查看
上海浦东机场***医用口罩出口报关代理|医用口罩出口报关公司
关于口罩等医疗物资出口申报要求的补充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近期海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货物的出口验放标准,我司作以下补充说明:
1、有进出口权的医疗资质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出口,报关单“境内收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栏录入其工厂名称。
2、无进出口权的医疗资质生产企业,可以委托贸易公司出口,报关单“生产销售单位”需要录入有医疗资质的工厂名称。
3、报关单备注栏录入生产销售单位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
4、申报相关医疗物资时,建议在货物入仓前,通过系统发起敏感货物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安排送仓,以避免入仓后因资料不齐无法申报的情况。
(1)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耳温枪、额温枪、红外人体测温仪等)审核所需资料如下: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营业执照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我GUO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l 加盖生产销售单位公章的“出口医疗资质声明”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l 如用进出口代理公司抬头报关的要提供出口代理授权书(盖生产销售单位公章)
l 产品实物图片、信息标签图片等
(2)民用口罩等货物,审核所需资料如下:
l 生产销售单位对应的我GUO检测机构出具的民用防护口罩检测报告
l 产品实物图片、信息标签图片等
5、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暂不建议陆运下香港等地起飞。
6、涉及到的商品编码(不限于):口罩:10;无纺布制防护服:10;新冠病毒检测试剂:90;呼吸机:10;红外体温计:10。
7、申报上述物品时需要在商品名称栏报清楚品牌、型号、用途。如:3M牌N95医用口罩、雷克GB9082-2009医用防护服等,按“个”或“件”填制成交计量单位和成交数量。
8、因出口上述防疫物资海关会加强管控,有可能导致口岸布控查验,所产生的时效延误和风险,敬请知悉和理解。
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如有调整,我司再另行通知。
顺祝商祺!
欣创报关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欣创进出口物流,让外贸无忧!
超10年从业经验为您进出口货物保驾护航...
进/出口咨询热线(微信):138 1837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