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问采购专家小美!
广州一火锅店在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不包含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生产销售酸辣蕨根粉等凉拌菜,收入139元。食药监局认定其违反了食品安全条例,处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万元。是严格执法还是矫枉过正?你怎么看?
广州市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卖了21天“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这份告知书随后在朋友圈流传,更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与此同时,在25日,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超范围经营属常见违法行为,该处罚依法依规。
如今火锅店可以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然而近日在广州有一家火锅店却引起了网友的讨论,
据报道,目前该火锅店门口张贴的“告知书”显示,何灵(广州市黄埔区川锅演义火锅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从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销售收入1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