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机构编制、宣传、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工、青、妇等工作。贯彻《行政许可法》精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答复和送达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 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察;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责任制相关指标的考核工作;承担日常安全统计报表工作;依法对冶金、建材、地质(地质勘探除外)、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农副产品加工、烟草、水电、火电、电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核;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备案、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三、危化品监督管理科 依法对化工(含石油化工、炼化、成品油管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化工(含石油化工、炼化、成品油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核;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四、矿山监督管理科 依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及地质勘探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核;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的审报和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费用的收缴工作;负责相关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审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监督县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负责监督相关
【详情】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于1989年,原属经委二级局,1996年升格为一级局,列入政府序列,2000年划归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垂直管理.目前设办公室,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科,锅监科,人事劳资科等5个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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