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行政上隶属于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局二层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垂直管理。1988年12月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并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合格证书。全所现有在职人员69人(包括聘用人员)6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8人,工程师20人,博士生1人,研究生12人。拥有仪器设备600台(套),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1000多万元,实验室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占地面积3.19亩。
【详情】职 能 职 责 (一)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办理有关行政案件。 (二)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等。
【详情】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自治区药监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的法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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